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》第六十七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,我局拟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:
1、 GREEN JORDAN JAMIE,男,英国籍,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号码:09090275,有效期至:2019年7月31日,宣布作废原因:未按规定申报居留事由变更;
2、 NAWAZ RIDA.,女,巴基斯坦籍,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号码:08943869,有效期至:2019年3月1日,宣布作废原因:未按规定申报居留事由变更;
3、 AWAIS MAHRUKH,女,巴基斯坦籍,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号码:08943871,有效期至:2019年3月1日,宣布作废原因:未按规定申报居留事由变更;
4、 AMIN SHARJEEL,男,巴基斯坦籍,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号码:08943883,有效期至:2019年3月1日,宣布作废原因:未按规定申报居留事由变更;
5、 RIZWAN CHAUDHRY HAMZA,男,巴基斯坦籍,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号码:08943881,有效期至:2019年3月1日,宣布作废原因:未按规定申报居留事由变更;
6、 AWAIS MUHAMMAD,男,巴基斯坦籍,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号码:08943875,有效期至:2019年3月1日,宣布作废原因:未按规定申报居留事由变更;
上述签证证件作废时间自公告10日后起算。
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
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