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》第六十七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,我局拟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:
1、 PILINOVICS MARTIN ANTHONY,男,英国籍,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号码:08419201,有效期至:2018年8月29日,宣布作废原因:未按规定申报居留事由变更;
2、 CHAKKARAT WEERATHEP MR.,男,泰国籍,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号码:08723418,有效期至:2019年1月9日,宣布作废原因:未按规定申报居留事由变更;
3、 VALDEZ MERIUM ROSE,女,美国籍,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号码:08418152,有效期至:2018年9月9日,宣布作废原因:未按规定申报居留事由变更;
4、 TROTT JUSTIN GREGORY,男,英国籍,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号码:07622143,有效期至:2019年7月31日,宣布作废原因:未按规定申报居留事由变更;
5、 INPECH PIMPLOY MISS,女,泰国籍,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号码:08022188,有效期至:2018年7月15日,宣布作废原因:未按规定申报居留事由变更;
6、 NURMUKHAMEDOV ULUGBEK,男,乌兹别克斯坦籍,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号码:08570021,有效期至:2018年7月15日,宣布作废原因:未按规定申报居留事由变更;
上述签证证件作废时间自公告10日后起算。
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
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